4、1)【1】四种治道的整合是神治—人治—法律治—道德化法治的四大循环,神治可以人治化或法制化,神治与人治本质是一致的,人治与法制是互补的,德治是法治的高级阶段,法制是人治的高级阶段。【2】逆反神治可以转化为德治的人治化,逆反人治可转化为人治法制化。2)【1】各种治道:神治(神是权威)、法律治(法律权威)、人治(个人意志权威)以及法治(道德权威、理性法权威),各有其适用条件,前三者对民众的信仰、德化、法律意识要求高,人治对执政者综合素质要求高。【2】{1}各种治道有交叉、重合,也有互补性,无绝对优越的治道。{2}法律治是科学、分析、公开、透明、易实行、易学习、易监督的方式,但相对滞后,不可能完美无缺;神治、人治是宗教化、综合、不透明、难学习、难操作、难监督的方式,但有其妙用、威力。3)【1】{1}四种治道是不断演化的,即可并存,又可以独立存在,有联系、不完全对立。{2}一种形式可以转化为另一种形式,视社会历史条件、具体情境而定,无绝对优越、普遍适用的治道。【2】{1}神治、法制、人治无质的区别,只有量的不同;德治、法治有质的差别,但无本质的区别。{2}前三者是个体权力至上,最后者是公共权力——理性法律至上,本质上都是权力、强力的治道。4)【1】排斥非理性因素的——暴力、情绪、不确定性等因素当排除,追求建立科学的、和谐的、简单的、统一的自愿化社会——理想社会。【2】人治社会,国体决定政体;道德化法治社会,国体政体同一,无阶级性,国家不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而是文明、进步、秩序、理性的需要。【3】国家由非理性的暴力工具转化为理性工具,国家是文明社会的基本标志。5)法制国家与法治社会是不同的,不可能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
二十二问:资本主义、社会主义、道德主义、法制主义的关系是什么?
1、1)【1】理性就是有限、制约、信念。【2】经济决定论、宗教化、道德化、法制化国家,都是人治文明的社会,法治文明的社会是一种新型社会,是人类社会的未来可能发展方向,必须首先建立政治文明的国家,必须使国家成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2)【1】{1}生产关系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完全决定于生产力,有自由性,多元化。同样的生产力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反之,同样的生产关系亦可存在不同的生产力基础。{2}生产力与与生产关系并非简单的决定与被决定、一一对应关系。【2】{1}在低级低级生产关系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2}在高级生产关系中,生产力决定于生产关系。{3}『1』法治社会非大同社会,非资本主义社会,也非社会义社会,它是以道德为基础,以法制为保障,以民主为导向的同一性社会;『2』潜在道德,光明法制,尊重民意的社会;『3』它是让个体自由、充分发展而又无害于他人的社会,是开放的、非封闭的大统一社会。【3】{1}『1』资本主义以经济的私有化为中心,使企业主成为独立的法人代表,而不是行政长官,从而内在的使权、钱分离,同时为个体自由、人权实现提供了平等的创造物质财富的条件和机会。『2』经济竞争促进生产的迅速发展,效益至上。『3』当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时,则其合理性丧身,因为经济特权产生了,平等的竞争机会丧失了,这就是不法的。{2}社会主义以财产的国家、集体等公有制形式为主要的经济制度,业主不能与政治权力完全分离,也不是真正的所有者,则效益不高,权、钱难以不发生交易,是腐败的温床,易导致不法占有和不公平分配。{3}法制主义则以经济自由化、私有化为前提,以无产者执政、政治社会化为标志,以人权保障为核心,是最科学的社会制度,可以实现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有机结合。{4}道德化的社会状态无政治,不可能在全世界范围内持续实现,只有局部的、暂时的、非国家性。
2、1)【2】人类智力在不断的发展、进化,人类智慧却在不断的退化。道德化社会,为人利他忘我的道德境界,从而可以成就个人之大私,科学的制度设计。【3】上帝是内在的,利己而后利人,与上帝同在,可成就个人之小私,非理性的存在,个体自律的体验,无限丰富个体的精神世界。【3】绝对道德化社会本质上泯灭个体精神,个体的价值存在于社会、自然之中,无须凭借他人来而是绝对的自我肯定。2)【1】『1』宗教精神是自助,自我肯定、自我价值,体现个体独立的内在价值,个体是自足的,不需要通过他人来实现,不需要社会的承认,是个体巨大内能的开发。『2』两种思维方式具有互补性。『3』信仰上帝不仅与信仰道德社会不矛盾,恰是人类精神与行为的完美统一。【2】绝对道德化社会的极致正是爱人类,爱人类首先要自爱,珍惜生命,讲人道,尊重人性。3)【1】『1』历史唯理主义认为,生产力发展是有限的,而生产关系可以无限发展,生产力发展可以加速生产关系变革,但不是唯一决定因素。『2』它只承认全民公德之真理性存在,不承认全民民主之真理性存在,也不承认人民民主之真理性存在。【2】因为生产关系的发展是相对的,所以具有无限多元性;因为生产力发展是有限的,道德社会是极限社会。
二十三问:政治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是什么?
1、1)【1】社会的发展根本在于法治的水平,法治之舟是最佳的制度化、科学化的社会发展运动的载体。【2】而社会的发展方向受政治所左右,政治的方向又往往由民主方式来决定,法制也不是万能的,突发、或然、迅速发展的复杂社会事件需要动态的主体来把握。2)【1】{1}非理性的民心、个体意志、战争等等往往改变历史的发展方向,政治因此是必要的。{2}专制政治或民主政治只是不同的方式而已,只要有效,二者是等价的:各有其适用范围和条件,一切应从实际出发。【2】{1}只要有社会差别、个体差异,政治就永远不是多余的东西。{2}旧式专制主义是个人的专横意志,除了优势力量或传统外没有合法性。极权主义不只是破坏私生活,用国家摧毁社会,这可说是决不可能的,很快就会失败。{3}政治文明的根本标志是法治化政治,有此则可以防范人为灾难,使政治有序、健康、持续的平衡发展。
2、1)虽然任何社会都不可能长期是极权主义的,因为没有某种强烈的忠诚,人的多样选择的欲望是不可能被固定在一个目的上,但由于现代社会集中权力和国家强行操纵多数人的结构性倾向,极权主义的潜在性将会是一个不时来拜访的幽灵。2)【1】现代极权主义政治运动的力量在于创造一种合法性,这种合法性不仅凌驾于普通关于谎言、欺骗和偷窃的道德之上,而且把对于似屠杀一样的故意行为也视作微不足道的阶级情感。【2】现代极权主义政治国家创造了一种新型的对其目的的服从,既不同于军事化的政权,也不同于以前的专制主义,用所谓道德自律来代替外在约束,但极权主义在其追随者中灌输了一种更高目的来代替良心。
二十四问:神秘文化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是什么?
1、1)【1】常规主流文化之外是亚文化,社会群体的神秘文化对人类的生存、发展都有不可忽视的影响。【2】{1}神秘文化有值得探索、利用的价值,也是人类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2}神秘文化的渊源是梦、灵感顿悟、修道等生命活动现象。2)【1】未知的世界并不是不存在的、不客观的,可能是在此主客观已经不可分,成为合一的系统存在:主观即是客观,客观即是主观。【2】这是一个不同于常规认识的新世界图像。3)神秘文化还将使我们改变对宇宙的认识、改变对人类自身的认识,改变对生命的态度,使我们更加包容万物生灵及一切存在现象,去积极开发人类、个体的内在潜能。4)【1】神秘文化与生命科学的结合,将会揭示人类的生命潜能,大统一文化观是新世界的精神源泉、理论支持。【2】先民社会、文明社会、新人类社会,“三态”社会生生不息的循环转化是人类社会历史的新运动观,新进化论。
2、1)【1】人体有巨大的生命潜能,但不是无限的,不能夸大人体潜能,防止神化现象,但应当重视个体潜能的自我开发及科学研究。对生命潜能的重视,对人类灵性的关注,是未来社会人们的重要和首要的任务。【2】生命潜能对个体的无意识、意识及人类精神有重大的影响和启示,对人类自身的认识与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同样重要,在超微观层面上甚至是无法区分的。2)【1】人体内在潜能的发掘或许会引发社会的根本性变革,人体生命科学的发展将非理性世界的体验转化为理性认识,必然会极大促进社会的发展、变革。【2】人类自身的奥秘的揭示和体验,将化解人与自然、物质与意识的根本界限和给人类带来的困惑,为人类建立新型社会找到基本的理论支持,新人类将会出现并演变新的人类社会史。3)【1】人性之爱的巨大能量,不是奉献而是道德的内化,个体内在自由的不断增大,人的潜能的开发,真正独立、自主、自强不息的个人不断增多。【2】{1}真正完整的人是无他人而忘我的,是与天道归一的人,所谓得道的人。这时候的国家仅仅是个象征,既不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也不是民族自主的形式,民族差别也会消失:社会只存在人与自然的关系。{2}人与人的关系达到最简单化,无对抗性矛盾了。{3}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神话即被打破,社会的最高理念就是人性的自由——实现个体的最高价值。
二十五问:人类遗传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是什么?
1、【1】{1}人体遗传因素给个体带来的差异不能忽视,应当重视个体差异对人的体力、智力、情感、意志、性格、气质等的差别。{2}天赋差异不可轻视,应对天才或弱者等特殊人群给予最大的理解、认同、包容和关爱。【2】生物工程不应改变自然规律,不得主张所谓优秀人种的特权,不歧视发展暂时落后的种族。【3】一切个体应无差别平等对待,各种族、民族应相互尊重、帮助、交流、学习,取长补短。
2、【1】人种、民族的多元化会促进社会的发展,应重视优生,不断提高人类的遗传素质。【2】{1}民族、种族是社会现象和生物现象的统一,种族包含民族,社会包含种族。{2}种族也是基本的社会功能单位,世界是由各种族人群共同构成的。{3}种族、民族的差异没有绝对性,无绝对优越的种族或民族,切种族歧视、民族压迫和不平等的观念和行为都是对社会本质的破坏,是历史的反动势力,必须坚决反对此种行为,必须抛弃这种观念。【3】{1}社会的文明、秩序、发展等等,都必须建立在种族、民族的平等、团结之上,这也是世界和平、国家安定,社会和谐的首要前提。{2}种族平等,民族自决,才有人类的全面平等、团结、统一、和谐。
3、【1】新人类将会完全改变现有社会关系、改变人类历史,人类的进化会带来社会的进化。【2】{1}现代人类应为未来人类负责,要有历史责任感。{2}人类自身的传承与社会制度、文化、科学等的继承一样有扬弃、有发展。【3】生命遗传和道德、智力等的精神遗传观是不可抛弃的新价值观。
二十六问: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是什么?
1、1)人类是自然之子,人不可胜天。2)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全人类的共同义务,与自然和谐,顺应自然规律改变自然条件,不要企图征服自然、肆意破坏自然环境。
2、1)无限开发自然应变为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应变为限制人类发展,这是科学的生存、发展观。2)制约发展,与自然无争,顺应自然而无为,开发人类自身资源,是一种新的人类社会发展观。
3、人类应敬爱自然、对自然负责,对自身负责、对当代和历史全面负责。
二十七问:社会存在的最根本问题是什么?
古今中外,任何地区、国家和社会,有千差万别的社会现象存在,各呈其理,各有其用。有的现象具有普遍性,有的现象有持久的生命力,有的现象转瞬即逝。为什么会有不同的社会制度现象存在?又为什么会有今天人类社会趋同的价值选择?它们决定于自然、社会等外在因素还是决定于个体心理等内在因素?等等问题,有待于我们首先回答什么是社会存在的最根本问题,即社会存在是永恒显现吗?是或非。若非,则社会现象,也即人类存在的本身具有或然性,宿命性,终极归无,而非无限可求的光明、理想世界。在这种认识论支持下,对社会存在的一切问题、现象的考量都会更加真实、客观。我们会发现世界与我们通常想象的完全不一样。这种认识的回归将会真正提升我们的生存质量,人类会更加珍惜生命、自由、爱、…
二十八问:如何正确认识社会的发展问题?
1、发展不是社会永恒的主题,静止是必要的,因为发展也是相对的。
2、1)【1】我们通常以为的发展,在大时空下往往是倒退或退化,在自身、宇宙、历史等不同的视域参照中不尽相同。【2】可以有选择视域的自由,条件自选,不可强求统一。【3】不可盲目求发展,把发展作为唯一的选择方式。2)【1】实质上,发展或许是南辕北辙——激发欲望的过度膨胀,使现实和欲求的距离更加巨大,发展之外还可以有多种选择。【2】畸形的发展、发展的不平衡、发展的不适宜,发展过速或过缓等等,要求我们重新审视发展观。【3】当建立有限无止的动态平衡的新发展观,树立发展与停止(零增长)的等价观念。
二十九问: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什么?
1、1)社会发展的根本自然动力是人类的欲望,社会发展的社会性动力:人权日益增长,社会权力不断减弱。2)充分满足人类的欲望还是节制人类的欲望,这是永恒的矛盾。
2、【1】可以的选择,满足基本欲望,节制欲望而不可放纵,人类欲求不可无限增长,惟有反求自身才是正道。【2】人类的完善在于个体的充分发展而非无限发展,这是由个体生命能力所决定、时空存在的有限性所决定的。
3、无限的欲求必受有限的满足能力所制约,调和这个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一方面适当发展生产力,一方面适当节制人类需求,掌握适度的限制是非常重要的,和谐社会当如是发展,无“疾”而终。
三十问:历史发展的方向由何种力量所决定?
1、1)个体是量子,人类要统一。2)【1】历史发展方向受英雄和人民共同影响,上帝和人的作用都是或然的。【2】历史变化多元化综合动因制约:人民的意志、自然条件、英雄的推动等社会关系的统一共同促进历史之发展。
2、1)【1】社会发展决定于法意,法意的形式为法权,法权的本质内容是法意,人权与国家权力合为一体不可分割时,称法权。【2】一维法意(人类普遍意志—自由),三维法权(人权—道德、
宪法—理性、国家权力—法制):构成法治四维的一种形式。2)【1】{1}法意识根源于天人合一的道德,是最深刻的意志力量,原动力,是和谐、简单、统一的理想社会意识,与自然环境合一的意识。{2}它是个体的,又是普遍的,是个体与人类的相容的理念。{3}少数社会精英将个体与国家同一化,创立科学法制,达到对最个性化的尊重,满足民众之意愿,达到社会有序、进步、文明。【2】法意是人类理性与非理性的共谐,或然的、特殊的事件和行为,唯有找到其必然性、普遍性根据时才合法,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3)【1】无理绝不会合法,有理也未必合法,法治是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2】精神是自由现象,法是社会的逻辑,理是宗教的信念。
3、{1}法的信念是绝对至上的,法律却有相对性、条件性、科学性。法治理性肯定价值的多元化,它认为社会的每一分子都是自由、平等、不可分离的,它还肯定两种自足的存在:个体自由意志与国家自由意志。{2}在人权与国家权力之外,还有一种独立的权力存在:即社会权力,这是一种公正的权力,其裁判原则是社会最高的正义。将非理性的个体自由意志理性化:即人权的国家保障,是法治社会追求的最高目标,从而实现人权与国家权力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的文明秩序最佳化。
4、1)【1】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人民的作用是有限的,个体英雄的作用也是有限的,有时英雄起决定作用,有时民众起决定作用,有时二者共同影响历史的发展方向,何者的意志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符合法意志,谁就会主宰历史。【2】任何个人或团体的作用必须顺应客观条件,不能超越现实,也不可与现实相逆。2)人类活动具有盲目性,不是说历史必然在进步,而且,进步的标准也是不确定的。社会非简单的理性变化,也不是完全非理性的变化,更不是自然的变化,是理性变化和非理性的变化的系统机制在起作用。
三十一问:社会发展是有必然规律性还是或然性选择的结果?
1、{1}必然性与偶然性是互补的,偶然性存在于必然性之中。{2}必然性极端化将否定偶然性的价值作用,通过自由化使偶然性发挥必然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