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论
王建胜
【关键词】审期内结案率 案源 沉默制度 审限超期 涉诉信访 出庭作证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杨在前年全国人大会上的工作报告第一次未通过,成了当时震惊四野的爆炸新闻。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广为律师界关注,由于律师业务主要来自诉讼的原因,人们把法院比作律师“拼杀的战场”、法官则是律师“天生的搭档”,最高院的报告有许多资讯对律师开展工作大有裨益,称得上是影响律师执业的“天气预报”。
今年的报告分总结和展望两部分,总结内容具体、数据翔实,展望部分务实稳健,对律师界搞好今年的事务有巨大指导意义。
2006年地方各级法院一审三大诉讼案件共5178838件,行政、刑事和民事案件所占比例约为1:7:42,另外国家赔偿案件2323件、执行案件2149625件,审结的再审案件197468件。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30.41%,民事案件撤诉率55.06%,上诉率10.28%,审期内结案率95.19%。
民事案件的组成:身份权纠纷案件1159437件,侵权纠纷案件986082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79637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2544件,民商纠纷案件2959169件。刑事案件中爆炸、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案件245254件,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3733件。在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案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25人,地厅级92人,省部级9人。
数据虽然枯燥但能直客观地反映出目前我国的司法局面,与律师执业息息相关。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粗略计算出律师的案源数,按照一案至少有双方当事人先把全年的案件数量乘于2得出总数,然后除以尽十三万的律师总数量,结果是每人每年度平均代理案件100件。而事实又是如何呢,成倍多于执业律师人数的法律工作者与之同台竞技、争揽服务,再加上50%的案件中有的因当事人付不起代理费或者案件简单无须专业法律帮助而被减去,这样算来最终律师实际可以代理的只占理论数量的25%上下,也就是25件左右。通过这个计算不难看出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的窘境,和律师尴尬的生活状态。除了
律师法规定执行律师可以有偿从事法律服务,至今没有第二部法律规定其他人员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假以时日待建立起民行诉讼律师费转付制度和刑事被告人沉默制度以及赋予辩护律师适度取证调查权力,律师收入至少应该是现在的四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