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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得与失

《物权法》的得与失


尹田


【全文】
  大家晚上好。这么多同学和老师还有其他朋友来参加我们这样一个报告会,主要原因还是《物权法》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当然,其实早在2006年《物权法》就成为了中国社会一个突出的社会焦点。那么《物权法》究竟是什么样的法律,何以会引起中国社会这么大的震动,这是在《物权法》颁布以后,国内外的媒体特别关注的问题。我也接受过一些外国媒体的采访。他们有一些困惑。他们提出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物权法》颁布以后中国社会将发生什么样的巨大的变化?(中间几句听不清)这个问题背后反映了他们的疑惑。因为《物权法》在起草过程中引起了全社会巨大的争议,而最后又以异乎寻常的方式(在全国人大会)高票通过。其实早在去年年底第七稿审议的时候这个问题就已经提出来了。《物权法》引起这么大争议,甚至上升到了意识形态方面的分歧;而最后表决的时候竟以154票赞成、1票弃权。他们不理解。这种情况正常吗?一场巨大的争议,不论最后结果如何,结果总应该一定程度上反映这种争议本身。而从《物权法》最后的表决结果是一边倒——我们还不知道最后那个弃权的人是怎么回事。这个结果让人觉得难以明白。
  他提出这个问题后,我就反问:“你是不是认为很不正常?”那么我就回答“我认为很正常”。重大分歧问题最后以压倒性的优势票数通过这说明什么?中国社会究竟发生什么问题?中国社会将因此发生什么变化?他们认为《物权法》颁布的意义非常深刻,但究竟什么影响他们不知道。甚至有人问:“你认为《物权法》颁布后中国的前途究竟是走向光明还是黑暗呢?”他们在想些什么我们大家都清楚;但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是怎么样理性地思考《物权法》的通过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要对其进行反思。特别是我们学习法律的人,这样一部重要的法律,是以这样一个方式通过,我们要去思考期间的原因,这有助于我们了解我们中国社会的真实情况。所以今天晚上的报告我选择了《物权法的得与失这个题目》。当然这个题目选择的有些问题,有一点障碍。因为一部法律出台之后,自然是应该得到一片赞扬之声。我们不可能在一部法律出台之后就对它品头论足,这是不符合我们的习惯的。特别是《物权法》,它的出台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和艰苦卓绝的斗争才取得了这样的成果。如果我们把它的颁布看作是一个成果的话,那么对成果我们应该爱惜,而不是去品头论足。所以依据习惯我们应该讲《物权法》的“得”。所以这个题目提出来的时候有点障碍。但是我们在座的各位是高级知识分子,我们在任何变动面前,我们都应当保持我们的理性。所以我们也就面对的这个问题开始做一些独立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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