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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不能以牺牲公正为代价

和谐不能以牺牲公正为代价


李绍章


【关键词】和谐;公平;正义;平安无事
【全文】
  土生阿耿法治夜话系列网文:
     和谐不能以牺牲公正为代价
     ■土生阿耿(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
  大凡流行语,要么出自官员,要么出自明星,极少出自草根。即便成就斐然、影响广深的大学者,也难以制造出飘散祖国各个角落的流行话语。真有个别叫得开的学术词汇,也至多在真文人或假文人内部自娱自乐地穿梭,很多时候,都当作标签了。
  不过,同样是流行语,发明者或者倡导者是官员还是明星,则大异其趣。官员抛出来的,往往通过正式文件和指示,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因而多是因为上面的意志而流行开来;明星抛出来的,可能仅仅需要一个剧本和舞台,就可被民众自觉地广为流传,无需下发红头的东西一再强调、逐级下达。
  这本无可厚非。因为两者流行的目的不一致,明星鼓捣出来的流行语大都为了娱乐,人们反复拿来当作聊天说话的注释,也只是逗笑消遣而已;但官员的流行语则大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治国之要、发展之需。“和谐”即是一例,自从总书记提出和谐社会之说,该词颇为流行。无论是地方官员还是普通百姓,都知道国家在提倡和谐,于是以和谐为修饰定语的各种词汇踊跃登场。
  但流行了的,也会走样。就像“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流行起来之后,就被人改装成了“领着小蜜常出去转转”。和谐社会建设,也不例外,能走样的还是走样了。最上面说得一点都不错,要“深刻领会”和谐的内涵。可是,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却只记住了“和谐”这俩字儿。因而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把“和谐”当作了对付所有事情的借口。在官气十足的老爷那里,甚至把进谏、维权、检举揭发也当作了不和谐。一有人上访,一有人控告,那就立即以“和谐”、“大局”相阻拦,全然不顾上访或控告者的正当理由。这种把和谐的内涵简单化、歪曲化的做法,是对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亵渎。更有甚者,把和谐的判断标准定格在个别官僚手中,老大说和谐就和谐,老大说不和谐就不和谐。和谐与否,全凭个人意志判断,把和谐与个人官位、政绩、前途紧密嫁接,凡是殃及到个人官位与形象的,就是不和谐;凡是对个人政绩、前途有利的,就是和谐。更蹊跷的是,这些官老爷从不抖露内心算盘,而是往往打着一大堆的冠冕理由。官僚与权术的游戏往往就是这样,所想所言所行脱节得多,联结的少。
  如此一来,和谐被扭曲成为了“平安无事”、“万无一失”。这种思维仍然停留在过去的“稳定压倒一切”的刚性政策层面上,现在提倡和谐社会、提倡公平正义,过去的政策已经有重大调整,不大再渲染“稳定压倒一切”了。通过网上搜索引擎,查找这一提法的最近搜索结果,大多在一些体育比赛的运动员那里才找到引用之处,再就是一些对此的商榷与反思文章中提到这句话。中央现在强调和谐社会建设,并且还写进了去年十六届六中全会,各级领导干部理应与时俱进地领会中央精神,而不是错解和谐涵义,并且试图用什么力量来压倒属于和谐之内涵的公平正义。更何况,“稳定压倒一切”的提法也不能简单理解为“平安无事”、“万无一失”,而是强调在改革、发展中的前提与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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