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治进路中的尴尬与无奈——由一年一度的民工欠薪维权所想到的

法治进路中的尴尬与无奈——由一年一度的民工欠薪维权所想到的


黎四奇


【全文】
  社会稳定问题是一个民族国家持续发展的先决性问题,因为这一问题不仅直接决定着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或紧张或和谐,而且稳定所包括的秩序因素与行为的可预测性也直接主导着法律价值中的正义、平等、效益及自由等法治价值的实践。在素有重农抑商传统的中国,农民问题既是一个历史性的问题,也是中国正在向现代化迈进中所必须解决解决的问题。在辛辛苦苦忙完一年即将欢度春节之际,全国各大媒体都铺天盖地加强了对“一分都不能少”的欠薪追债事件的报道。与此同时,各地政府机构也频繁地召开专题会议来探讨如何解决或弱化令为政者及为民者头痛的欠薪问题。尽管这种多管齐下的举措确实使心怀同情弱者之心的人们有一种轻松与释然之感,同时也深刻地感觉到了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政府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打工仔”们的责任与关怀,但这一切并不是我们法律职业人看待与分析问题的正确路径与方法。在依法治国的时代,作为法律人,作为职业的或业余的“社会医生”,我们必须怀着一种“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精神透过这欠薪的“社会恶症”来揭露出这种社会不和谐现象的本质,即为什么这上不得台面的恶意欠薪事件如同“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荒郊野草一样每年卷土重来呢?若追问得刻薄时,为什么处于优势地位的雇主或老板们能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情况下,还心安理得地不以为然呢?要知道,我们中华民族可是一个具有数千年“优良传统美德”的民族,古语不是说过:“人无信而不立;人之无信,不知其可吗?”
  另外,在法治的时代,司法程序方面的救济与权利的侵犯是一个互动性的概念,古为的法谚不是一针见血地说过“无救济则无权利,无救济的权利是虚假的权利”吗?客观来说,在法治国家的背景下,若公民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权利的恢复与保障一般是通过司法程序来实现的。若说得通俗些,就是“告那家伙去”,从而讨个说法。然而,纵览下媒体与政府部门所作的种种努力,我们不难发现应作为正义使者的法院倒到一边“凉快”去了,或“坐山观虎斗”。这样一种事实就导致了一个实然上的结果,即媒体间接地成为了那一手提着宝剑,另一手紧握天平的正义之神了,这一事实就必然直接地刺激人们在其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更不会将法院作为找个说理地方的第一选择,而是更加愿意通过媒体来向司法机构进行施压。暂且不说,这种施压所导致的结果是否真正地伸张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但有一种结果却是千真万确的,那就是媒体过分地参与司法并不是在实践着我们目前所渴望的依法治国之理想,相反,是在抵消、蚕食与弱化法治应有的精神与底蕴,是在实然上冲击与挑战法治所必须体现的司法独立之原则。应该说这样一种非常态的现状既反衬出了司法部门的尴尬与无奈,同时也折射出了司法部门的“何乐而不为”的不作为性的无能。话说回来,丑事恶事丑人恶人不怕那高悬的法律之剑与法之天平,而独惧那闪烁可人的镁光灯却又反而印证一个阳光性的法则: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电光是最好的警察;或者从中国社会的经验来说,这也反映出了国人惯有的心理:人怕出名,猪怕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