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首先提到“反右前传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充满民主气氛”。反右开始后发表的正式文件,却“代之以一片肃杀之气”。两者“大异其趣”。讲话原稿宣布“整风的目标是反对三个主义,即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与主观主义。而反对这三个主义,一联系实际,就无一不可以上升为反党反社会主义……而且不涉及反对三个主义的什么建议之类,如杨兆龙和我提出的完全是建设性的立法建议,也就成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实在无理可说。”作者言简意赅地概括了“阳谋”的历史事件——从鼓励鸣放,“引蛇出洞”,到“后发制人”“聚而歼之”。
由于杨兆龙是著名的法学家,所以对他还采取了貌似“礼贤下士”的特殊步骤。书中引述杨兆龙自传的一段话:“当余在华政学报上发表《法律的阶级性与继承性》一文后,曾引起全国法学界注意。1957年4、5月间,魏文伯(上海局书记)约余谈话,对余大力赞许。嗣后中央派陆定一(中宣部长)来沪,余亦被邀座谈并聚餐。旋柯庆施(上海市长)邀余聚餐并座谈,由是引起新闻界之注意。未几《新闻日报》、《文汇报》相继派记者向余征文。余最后推辞,后经再三约稿,允为《新闻日报》撰写《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立法问题》,在此期间,毛泽东邀请冯友兰、贺麟、周谷城、费孝通等十来名教授到中南海住处,做了同样的工作,说的都是要他们打消顾虑,向党进言。目的无非是诱使他们“自投罗网”。
何书提到:《新闻日报》编辑部还于5月20日邀请法学工作者(14人)举行座谈会,“就杨兆龙的专文发表意见”。与会者不知道他们的发言,正中“诱敌深入”者的下怀。包括杨兆龙、何济翔在内的全部发言,在该报分四天刊登,于6月6日登完后,仅隔一天,6月8日,毛泽东亲笔所写的《组织力量反击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即作为中央文件而电发各地。
《沪上法治梦》摘引了杨兆龙的原文及其在座谈会上的发言,以及作者自己的发言。意在让读者自己来判断,喧嚣一时的所谓“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究竟是怎么回事。简而言之,杨文的第一部分,精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不可分割、有机统一、互相依存,又相辅相成的道理,及其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关系。杨文的第二部分,在“以俄”为师的50年代,以前苏联及东欧各国三、五年内便完成制定基本法典的史实,驳斥了中国国情特殊立法可以缓行论。杨文的第三部分,论述了“对我国立法工作应有的基本认识”。最后直言不讳,批评当局“过去对于某些重要法典的起草并没有动员一切可能动员的力量在那里继续不断地深入地进行。如果照目前那样因循下去,再拖十年也不能解决问题。”作者警告说“某些重要法典迟出来一天,在六亿人口的中国会使多少人遭受多么大的损害。”他的话不幸言中。
杨文被王造时等知名学者誉为“国内难得的好文章”,绝非偶然。显而易见,杨兆龙提出要在中国实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建言,是振兴中华民族的必由之路,是关系中国之命运的最佳选择。它反映了中国法学家的学术良知,代表了当代中国法学界的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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