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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张千帆教授谈物权法

  主持人:即将出台的《物权法》,它所体现的中国特色,它是不是拿到国外去,国外就可以按照我们的法律沿用呢?
  张千帆:每个国家都有每个国家的特点,像我们国家有很多的国有企业,但是国外就可能没有像我们的集体国有制。
  主持人:这里有一位网友提问三个问题,《宪法》最重要的功能是什么,你是如何评价最新出台的《物权法》,今年是否有望通过?
  张千帆:《宪法》最重要的功能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力,比如言论自由,人身自由,还有是财产权,经济活动自由,财产权到了04年修宪的时候也放进去了,最基本的规定是尊重普通人权;中国和国外《宪法》规定上来说完全衔接起来,这是第一个问题;当然为了保障基本权利,你必须要设计一套合理的国家制度,如果光把法律写在《宪法》当中没有什么用途,你必须要落实才行。
  主持人:第二个问题是如何评价新出台的《物权法》草案,今年是否有望通过,大家已经把焦点聚集在那里了?
  张千帆:《物权法》制定了八年我想应该通过了。像《宪法》我们没有反对意见吗,不可能的。每个人都有心目当中理想的《宪法》或者《物权法》,真正制定出来的法未必与你心目当中所想的完全吻合。
  主持人:就是尽可能在修改当中平和当中的利益,为生产、生活带来一些促进和好处。
  张千帆:对,一方面尽可能一步到位,就是说你现在花了那么大的精力制定《物权法》,就要让它尽可能符合绝大多数的利益,体现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否如此,我也没有发言权,我想主要的还是要通过《物权法》以后的实施,看它实施的效果怎么样,在实施当中会挖掘很多问题。刚才有一位网友提出,目前怎么样实施宪法,一般的国家要实施《宪法》要有专门的法院或者普通的法院才行,我们国家目前没有,但是我们会一步一步做。如果立法者明明知道它是违宪的也不可能通过。
  主持人:其实很多民众,尤其早前期对于《物权法》修改的时候,尤其房地产这一块的争议比较大,比如买了房子以后如何保证业主的利益,这方面《物权法》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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