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 对于法官和法院来讲,法官本身最大的一个困难就是他的知识和能力,是否能够适应现在发展很快的一种形势,这也是法官素质的问题。
原来的体制下,思维主要是为了解决刑事纠纷设立的,我们在进人的时候,大量的标准可能就是一个政治的标准。现在要处理民商事纠纷,对他的法律素质就要求很高。现在我们就需要招很多的人,国家为此设立了一个司法考试制度,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才能做考官。但是原来不能适应法院工作的人,他们到哪里去?他进来以后,他现在就出不去了。所以法官整体队伍素质的提高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
【吕忠梅】 第二个方面,现在我们说一方面要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诉讼费大量的降低。另外一个方面,法院的办案经费如何得到保障?因为法院不是一个创收的部门,不能挣钱。它所有的开支其实都是花的纳税人交的钱、国家财政的钱。它的经费是否能够保证它的需求,我觉得既不能让它很铺张,但是基本的你要确保。比如我们现在规定一个案件收15块钱,这15块钱在我们现在,打印文件就差不多了。它送达法律文书等等,可能某个法律环节就已经把这个钱用掉了。所以你必须有一个完善的财政保障机制,使得它能够有充足的经费来保障它完成他的案件。
第三个方面是法官自身的一个困惑。比如说现在,因为法官队伍中有一些人不好,大家有一种普遍的心态,每个法官都不太被信任。所以有的当事人也会因为自己的角度对法官进行举报。比如他认为法官不向着他,更有甚者当事人对法官人身进行攻击甚至人身伤害。所以法官也需要保障自身的权利。
【主持人(芬芬)】 那么谁来保障法官自身的权利呢?
【吕忠梅】 这个也是一个困惑,我们现在只是说法官有一些权利,但是这个权利怎么来保护呢?我们向谁去申诉,或者是我们自己去提起诉讼可以吗?这样还没有一个非常完善的机制来得到保障。法官在受到名誉权的侵害或者是其他侵害情况下,我们如何来保护。当然如果真的出现了恶性案件的情况下,这个可以到
刑法来处理。但是我们大量现在碰到的不是这样,我就是被人恶意攻击,被人诬告,甚至有的当事人站在法院门口,看见法官来了打他两下,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法官的利益如何得到保护?法官这个职业和任何的职业也是一样的,他也需要一个心理的稳定感和安全感才工作得更好。所以我觉得,法院现在也有很多的问题是来自于方方面面的理解,相互理解的一个问题。
【主持人(芬芬)】 这里还有一个网友提出一个具体的事例。上次法院的监督起作用吗?要不然哪会有湖南郴州炸了三个法官的事件。
【吕忠梅】 我们现在恰恰说为什么要改革,就是因为确实存在着一些现在的监督不足,虽然设置了这样的机制,但是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或者是机制本身不完善。由于有这样的问题,我们现在才谈改革,否则什么问题都不出了,我们就不谈了。恰恰是出了爆炸案,包括法官受贿案,包括老百姓上访这样的事情,很多事情促使我们思考我们的机制存在哪些问题,我们如何改进的问题。其实历史有时候是由某个事件来推动的,有很多的事件发生以后,才促使我们对这个问题加以解决。但是在正常情况下,代价很大,但是好像在某种情况下,这也是不可以避免的,可能会由于某个事件来促使大家解决某些问题。
【网友】 我现在很苦恼,我不知道找谁。他妻子在车祸中去世,132天没有人管,这个事情怎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