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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方面原因导致老百姓打官司难的局面

两方面原因导致老百姓打官司难的局面


吕忠梅


【全文】
  【主持人(芬芬)】 亲爱的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我们腾讯网新闻频道两会系列访谈,我是主持人芬芬。今天的访谈与其说是访谈,不如说是一次学习的机会。因为就我本人来说,我从来没有打过官司,对打官司这块真的是非常的不熟悉。但是今天请来的嘉宾,她愿意和我们的网友一起来交流这方面的话题,大家如果对这方面有什么问题,有这方面的想法和我们嘉宾想交流的,我们能够和大家及时的沟通。为大家请来的嘉宾是我们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院副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吕忠梅教授,欢迎您!
  【吕忠梅】 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芬芬)】 很高兴请您过来, 早上沟通的时候,本来定的话题比较大。但是您的一句话提醒了我们,就是“如何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
  【吕忠梅】 因为打官司难的问题是大家切身感受到的一个问题,实际上也是我们目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社会矛盾和纠纷如何能够合理化解的问题。所以这个问题既是老百姓切身的一个话题,也是我们国家未来的发展,走向一个法制社会和和谐社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主持人(芬芬)】 很多朋友不可能和法院有联系,那么第一次去会碰到一些什么样的问题。
  【吕忠梅】 大家都会知道一句话“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或多或少都会碰到一些纠纷。这些纠纷解决起来,一般讲有不同的机制,我们把这些机制分成为所谓正式机制和非正式机制两种。
  比如我们俩因为一个合同履行方面出现了争议,我们至少有三种方法来解决。一种是我们俩自己协商解决,我们达成一个新的协议,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取消合同。这是我们讲的一种自我协商解决的机制。
  【吕忠梅】 第二种是民间解决的机制。民间解决机制现在在社会上有两种,一种是我们人民调解制度。我们到社区、乡镇、村中有社会调解员,我们找他说说理,这些工作人员他们经受过一定的专业训练,他们集中帮我们把纠纷处理掉。另外还有一个比较古老的民间解决机制,就是仲裁。但是仲裁有一个前提条件,是我们在签定合同时已经约束我们发生了纠纷就要仲裁。而且这个仲裁机构要指定好,比如说你在北京我在武汉,我们指定某一地的仲裁机构。
  【吕忠梅】 第三种就是打官司。为什么叫做最后一道防线呢?就是司法是国家比较稀缺的一种资源,不到万不得已,大家不会到法院打官司。纠纷到没有办法解决的时候,我们调解不了了,或者是协商不了的,或者是原来也没有签订仲裁协议,这种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们才到法院打官司。所以很多朋友问我,为什么进法院门这么困难。
  【吕忠梅】 我说这是两方面,一方面从我们工作角度来讲,是我们可能设置了一个比较高的门槛。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它因为就是最后的一种机制,所以也就不能轻易的来动用它。轻易动用这种资源,对个人来讲也是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对社会来讲,也是一个耗费成本的事情。所以,我们通常学法律的人,和做法律工作的人,总会和朋友讲,你们尽可能的把合同签好、履行好,尽可能不到法院来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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