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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前的博弈》连载三十四

  “耿总,快别这样了说,您再这样客气,我就无地自容了!信息工程不是我的专业,我搞了三十多年的建筑,从事过专业的设计,在老家当过建筑勘查设计院的院长,后来又到咱们省城办起了美华建筑工程公司,近几年信息产业热门,又投资成立了美华信息工程公司,我们想打一下擦边球。由于不是本行,失败了我们一点也不在乎,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我们多积累一些经验,下次说不定咱们就成为合作伙伴了!”从他谈笑风生的举止来看,我一点都找不到那天开庭时的表情。
  “曹总,孔总,咱们一起吃饭去吧,已经六点多钟了。”我高兴地发出邀请。随后,我们三个人到公司附近找了一家酒店,要了一间小包厢。
  “曹总,您是要吃自己的家乡菜还是本地菜?”我拿着菜谱问他。
  “我没有任何忌讳,什么菜系都行!”他笑着说。
  “好!那我就给您要两个你们家乡菜,其它的都要上海菜。”我点完菜后,又要了一些酒水,开始与他边喝边聊……
  “曹总,那次在省高院开庭,我一见到您就感觉到特别熟悉,但始终想不起在那儿见过。咱们肯定若干年前在什么见过面,不知您是否有印象?”我问他。
  “呵,我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可能还是你们年轻人记忆力好。”听他这么一说,我感觉到不再好意思去追问这个事情,想想还是算了。
  “小耿,要看省高院的民事判决书吗?曹总,请您别介意呀!” 艳瑾询问我的同时,跟曹东明打了声招呼,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没关系!是应该看看,我们都忙碌着讲话了!”他说道。我看他一点也不介意,就从艳瑾手里拿过判决书,当着他的面开始认真地阅读,足足十来页的民事判决书,从头到尾,看了二十多分钟,我的观点全部被省高院采纳了,仍然是维持市中级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这个结果早在我的预料之中,正如当时拿到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一样,此刻,我也是没有感觉到兴奋,我在思考着政府采购合同制度,虽然这一案件发生时,政府采购法还没有颁布实施,但现行的法律将政府采购合同视为民事合同,认为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还是可以依据意思自治原则,仍然可以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变更或解除,政府采购法没有任何除外规定,由此而来,严谨的招标采购程序只能是徒有其表。不仅如此,人们依据两部法律将会得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对合同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变更,否则就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政府采购法却是允许的!国家法律制度所存在的这种尴尬,让人们实践中如何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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