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大胆预测,在未来的二十年间,法学世界很可能逐步形成欧陆、英美和东亚三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但又相对分立的主要市场,分别可能以德法、美国和中国为市场的中心。尽管中国目前法学的平均水平或总体水平还偏低,更多是学术的引进和移植,最多也只是一些常规性研究,但中国的法学发展也有一系列得天独厚的资源和条件:中国发展的具体时空会提出或更容易凸显一些在其他国家难以彰显的问题,问题更多,更复杂,更多纠缠,需要更精细的分析、剥离和协同努力,中国法学研究市场巨大,研究人员众多,容易形成学术研究的规模效益等等;在日益增加的国际学术交流背景下,这些以及其他因素都会促使中国法学市场竞争更激烈、学术产业规模更大、专业分工更细,因此学术创新和贡献的可能性也更大。
当然,这只是可能性;实现则需要中国法律学人的长期努力和不断提升。但无论如何,我们必须看到,在今天,能够拥有这些资源和条件,已经有了一种潜在的学术优势。可以设想吗?在今天的学界,研究瑙鲁或汤加或斐济的法治,可能出现一个有影响的法学家或法学流派吗——即使研究者非常有能力,学术规范完全同西方接轨?学术世界其实是文明大国主导的,这未必因为大国的学者更聪明,而是因为大国的问题影响范围更广,更有世界意义,一定会吸引更多的研究者,包括本土的和外来的。
只要我们略微留心一点,就可以看到,在过去十多年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香港、台湾学者加入了中国大陆的学术研究,他们在不同程度上已经成为中文法学共同体的一个组成部分;来华访问研究的国外或境外学者的数量、国外法学院中研究中国法的学者的数量以及开设中国法的数量,都在增加。更重要的是,尽管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当代中国的法学研究也有了某些明显的积极变化:学术专著的产出增加了,针对问题而不是针对领域或教义的研究增加了,有关方法论的研究增加了,实证研究、经验研究和多学科研究的成果增加了,专著和论文引证而不是教科书引证增加了,基于学术的批评而不是基于政治观点的争论也在逐步增加。我们可以说,经过了20多年的努力,中国法学就总体而言已经走出恢复性发展,有了比较扎实的学术根基,有了更多学术创新的可能。
我们赶上了这个时代,我们也选择了这个职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应当成为我们的座右铭。既然我们做了和尚,那就撞好自己的钟;而且只要做一天和尚就要撞好一天钟。这其实是幸运的。想想钱端升先生以及中国近代以来几代法学学者,他们曾何等才华,何等真诚,何等自信,又何等勇敢?他们期盼过,但何曾有过今天中国这样的历史时刻和社会条件?这是近200年来中国最充满希望的一个时刻。我们应当努力、忠诚、清醒和自信,对于中国的未来,对于我们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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