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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律师业(下)

  然而,甚至包括民权自由的支持者和该组织内部工作人员都对ACLU的工作存在着不少争议。在20世纪70年代伊利诺斯州斯科奇镇(Skokie)禁止纳粹示威的案件中,ACLU以美国纳粹党代理人的身份出现。选择斯科奇镇作为示威地点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该镇是许多二战纳粹集中营幸存者的聚集地。当时纳粹党找不到律师愿意帮助他们争取示威的权利,但ACLU愿意代表纳粹起诉并最终胜诉。但ACLU代表纳粹工作的劲头丝毫不亚于50年代为共产主义者争取权利时的努力程度(当时许多共产主义者因为持不同政见而遭到指控)。在此后的一些案件中,ACLU支持绝对言论自由的立场招致了不少批评,该组织一些成员还因此退出。
  其它的社会公益组织(例如Sierra俱乐部和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纷纷致力于生态保护、妇女权利、消费者权益、残疾人权益、教育、大众传媒、公众健康、儿童权益、社会福利等各个领域。虽然大多数社会公益律师历来持“自由”或“左派”观点,但近些年逐渐形成了各种政治观念林立的局面。例如,Mountain States法律基金正在致力于保护“自由企业”7;而华盛顿法律基金和太平洋法律基金最近也十分活跃。
  这些公益组织的资金来源是多元化的,包括组织成员的会费以及私人和公众机构的捐助。因此在这类组织中工作的律师收入相对较低:刚参加工作的律师年薪只有2万至3万美元;5年后大概可以增加到年薪2万5千美元至3万5千美元;项目主管才可以拿到年薪5万美元左右。例如由拉尔夫·纳德(Ralph Nader)发起的一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律师事务所(Public Citizen)对刚聘请的律师开出的年薪是22,300美元。又比如在纽约ACLU总部工作的律师,初始年薪最少28,700美元,最多可以拿到71,800美元。但是考虑到纽约物价的昂贵,再对比一下华尔街的律师事务所,这样的薪水还是比较低的。显然,在公益组织中工作的律师没有把物质回报看成是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尽管无法做到名利双收,但由于公益服务律师致力于公民自由、弱势群体权益以及生态保护等领域,因而颇得社会公众的尊敬。
  第四部分 律师中的少数种族和妇女
  近年来,大量少数种族及妇女加入了美国的律师队伍。1960年,妇女只占美国律师总数的3.5%,黑人只占美国律师总数的1%。但是到了今天,妇女大约占到律师总数的22%,黑人律师则占了3.3%。更大的变化表现为:现在法学院学生中女性占到总数的42.5%,黑人占12%。这意味着今后将会有更多的女性及黑人进入律师行列。但是,尽管妇女及黑人律师的待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多年来律师仍然被看作是一个纯粹男性和白人种族的职业。
  在律师业开始大量吸纳妇女和少数种族的同时,许多大型律师事务所仍然只雇用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白人男性。在二十世纪前半页,黑人、拉丁美洲人、犹太人以及那些出身于近年移民家庭的律师只能做个体执业律师、政府公职律师或受雇于中小型的律师事务所。最近25年,律师事务所聘用妇女及少数种族律师的情形有了较大的改进。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国会通过了1964年民权法案。该法禁止私人机构或商业组织在录用雇员和工作条件改善方面有种族和性别歧视,并赋予雇员在雇主违反该法有起诉以及获得经济赔偿的权利。尽管如此,目前在大型律师事务所里工作的少数种族律师数量仍然相对较低。
  对女性律师的歧视情况更为复杂。1875年以前,许多州禁止妇女成为律师。在1873年“布拉德维尔诉伊利诺斯州”(Bradwell v. Illinois)一案中,法庭支持伊利诺斯州禁止妇女进入律师业的规定,用审判该案的一位大法官的话说:“妇女胆怯和娇嫩的天性不适合从事律师职业。”哥伦比亚法学院院长以及后来成为首席大法官的哈兰·斯通(Harlan F. Stone)在1927年宣称:妇女只有“踏着我的尸体”才能进入哥伦比亚法学院。哈佛法学院在1950年以前一直禁止录取女性学生。“Washington and Lee”法学院在1972年以前也一直禁止录取女生。直到20世纪70年代,女生才开始大量地进入法学院学习;现在许多女生甚至从一流法学院中以优等生的成绩毕业。不过,尽管女性律师占到美国250家最大律师事务所里所聘用律师总数的33%,但只占到事务所合伙人总数的7.9%。非但如此,关于女律师薪水的调查表明:律师事务所对女律师支付的薪水一直较低。其中部分原因在于女律师比男律师更多地从事公众利益服务,但即使考虑到这种差别,女律师还是比男律师收入少。
  许多人相信:律师事务所在律师升迁和吸纳合伙人的整个体制上都不利于女性成为合伙人。通常一个聘用律师在工作7年后才开始有机会成为合伙人候选对象;为了成为合伙人,许多律师事务所的聘用律师工作非常卖力,一般每周工作超过60小时。此外,聘用律师们不但得工作出色,还得设法为事务所带来新的客户,这常需要他们在周末和晚上加班。而对于大多数女性而言,从法学院毕业后的头7年(通常从24岁至31岁)也常常是她们开始生育的年龄。即使在那些具有进步观念的家庭,照顾孩子和家务仍然主要由妇女来完成。这其中固然有根深蒂固的性别歧视原因,但另一方面,那些希望与子女建立亲密关系的妇女宁愿多花一些时间在照看孩子上,也不愿把全部时间投入到律师事务所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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