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法律援助
实践中,法律规定的复杂性以及抗辩式的诉讼体制决定了多数案件中律师协助的必要性,这无疑导致那些付不起律师费的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会陷于极为不利的境地。因此那些被“法律服务组织”或“法律援助团体”的社会组织应运而生,致力于为穷人提供免费的民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团体最早出现于1876年,但由于完全依赖公众的自愿捐助和私人执业律师志愿工作,其发展受到了很大限制。雷吉纳德·赫泊·史密斯(Reginald Heber Smith)曾1917年发表一份措辞尖锐的报告,他在回顾了卡耐基基金会(Carnegie Foundation)为穷人提供法律服务方面的状况后指出,当时的努力即便在为穷人获得最小的法律救济方面也是微不足道的。但1964年以前,政府并没有采取有力措施来满足社会需要,直到林登·约翰逊总统发起“向贫困宣战”的运动,才把法律援助团当作反贫困运动的必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起来。1964年,国会通过立法划拨了几百万美元用以成立新的法律援助团和加强已有的法律援助团。
律师提供的公益法律援助主要包括两类案件。其中数量最大的是涉及日常生活的案件,诸如离婚、子女监护、社会福利、消费纠纷、房产纠纷(特别是房产所有者和承租人之间)、劳资纠纷等等;另一类被称为“试点案件”(Test Cases),包括许多“集团诉讼”或由一个原告代表与之法律地位类似的很多人而进行的诉讼。所谓“试点案件”,指的是那些为了改变现行法而提起的诉讼,旨在扩大解释
宪法权利和其他重要权利。例如,在某个案件中,曾确立了这样一项
宪法权利:如果要终止某项公众利益,公众在事先有知情和进行听证的权利;又比如,在另一个案件中,如果房产所有者不对其出租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修缮则承租人可以拒付租金的权利得到了确立。近年来,由于法律和社会中弥漫着越来越保守的气氛,提起“试点案件”的频率也越来越低,更多的注意力被放在了涉及日常生活的公益法律援助案件。
作为管理法律援助项目的主管机构,成立于1974年的“法律服务社团”发展到1981年的时候,已经为1200家法律援助组织、5000名公益律师及其2500名专职律师助理获得了3亿美元的拨款。但是在1980年代,执政的里根总统多次试图彻底取消法律援助的联邦基金。尽管国会采取了干预措施,最终还是同意削减三分之一的基金,结果政府每年的拨款只能有很小幅度的增长。1994年,拨款数额为3亿7千6百万美元(1993年各地法律援助组织共处理案件150万)。现今,“法律服务社团”为4800名专职公益律师和2000名专职律师助理提供基金,各种地方和联邦非法律机构还额外为2369个其他法律援助组织提供基金。此外,在“法律服务社团”的分派以及另外600多个免费法律服务项目的安排下,私人职业律师也会志愿提供无偿或减少收费的法律服务。由此可见,虽然政府基金在1980年代有缩减的趋势,但是在律师界的支持下,法律援助有了坚实的基础,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舞台上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
2、刑事案件中为穷人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美国宪法第6条修正案,刑事案件被告有权获得政府提定的辩护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为此,在每一个刑事案件中,政府都有从私人执业律师中为被告委派辩护人的初始义务。但是,美国许多地方的联邦和州政府机关都是通过设立“公设辩护律师”(public defenders)制度的方式,更有效地为卷入刑事案件的穷人提供辩护,同时也便于控制开支。在这种制度下,领取政府薪水的全职律师在地方法院中为大部分刑事被告提供辩护。
公设辩护律师专门从事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很少涉足集团诉讼。不过公设辩护律师常常会参与刑事上诉案件,因此对一些具有普遍适用性的重要问题也能发挥作用。有些州甚至单独设立公设辩护律师事务所,专门处理刑事上诉案件。公设辩护律师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主要贡献在于个人辩护中所体现出来的集合效应。一项对芝加哥公设辩护律师的调查表明:他们在法庭上的辩护工作是积极卖力的。然而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对公设辩护律师的服务质量却更多地持否定态度。
3、私立的公益组织
通过“试验案件”(test case)5的方式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的方法,是由在私立的公益组织中工作的民权律师首先采用的。在20世纪50年代,他们运用这种方法与种族隔离作斗争,并一直坚持到现在。在这类私立公益组织中,最主要的是“美国有色人种协会(NAACP)法律辩护与教育基金”,该组织曾提起过历史上最重要的“试验案件”(布朗诉教育委员会,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运用“试验案件”最出名的是成立于1924年的“美国民权自由联盟”(ACLU)。在过去50年全美各级法院涉及
宪法权利的数万起案件中,来自ACLU的律师总是以当事人代理律师或者“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6的身份出现。虽然ACLU聘用的律师并不多,但它有着远远大于律师事务所的影响力:ACLU有25万名非律师“成员”,其中1万多人以志愿者的身份工作,他们散布在全美各地,从事民权宣传和各种相关的具体工作。此外,ACLU还有5千多名志愿为其工作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