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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法学教师的访德琐记——之战争与和平:柏林三日游(2)

  德国的国会就是联邦议会。联邦议会是民选的人民代表机构。议员们组成党团并选举产生党团主席。联邦议会的首要工作是选举联邦总理并通过认同其政策来支持其执政,议会也可以通过投不信任票来罢免总理。从这一点来看,德国议会同其它国家议会相似。至于德国的总理是由选举产生的,而英国或其它议会民主制中的总理是由国家元首任命的,在其它议会民主政体中,一直是一位获国会多数支持的政党领袖被任命为政府首脑。
  议会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立法。在德国议会颁布的6000余项法律中,多数是关于法律条文的修改。议会立法的大多数草案来自联邦政府,一小部分来自联邦议会或联邦参议院。联邦议会主要通过由联邦政府提交的法律议案,从这个意义来说,德国的联邦议会与其它议会制民主国家相同,但是联邦议会更多体现的是工作型议会的特点,而不类似于英国议会所体现出来的辩论型。联邦议会的专业委员会很仔细、很专业地咨议提交给议会的法律草案。从这一点来看,联邦议会的活动类似于美国国会,而后者是工作型议会的典范。此外,联邦议会还监督政府工作。公众能看到的议会监督工作由议会反对派来完成,而另一部分少为人见、但同等重要的监督工作由执政党的议员来承担,他们在大门紧闭的会议室内向政府代表提出批评性的意见和问题。
  我们在听完工作人员的讲解后,进入楼顶参观。从国会大厦的屋顶平台可走进大厦的穹形圆顶。通过圆顶内免费对外开放的两个螺旋形坡面,可一直转到圆顶顶端,饱览柏林城的城市景观。在圆顶内安装有会议大厅现代化的通风及照明设施。穹形圆顶按照英国建筑师诺曼;弗斯特爵士的设计建造,是一个钢架玻璃结构的高科技产物。圆顶内设有一漏斗形镜面折光装置,将散射的日光引射到十米以下的议会大厅中。折射镜由30行,每行12个镜片组成,共有360片镜片折射日光。为防止阳光直射,在必要时可通过自动遮阳装置,在向阳一面将阳光挡住。
  在走过的风风雨雨中,国会大厦不断变化的历史映射着自十九世纪以来德国历史的各个侧面。国会大厦建于1884年至1894年。从1918年魏玛共和国宣告成立至1933年国会纵火案,到1990年两德统一,国会大厦是德国20世纪历史各个重大事件的见证人。早在1884至1894年间,国会大厦便按照计划得到了大规模的改建。国会大厦建于1884至1894年,是保罗;瓦洛特(Paul Wallot)在德意志帝国成立之后为帝国议会建造的具有象征意义的建筑。由于当时威廉二世的反对,建筑上的铭文“为了德意志人民”是在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才被镶上的。1918年11月9日,议员菲利普•沙伊德曼通过国会大厦的窗口宣告共和国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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