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几方面大致从理论层面上说明了“为什么有法律却可能无秩序”,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从中国社会转型的具体过程看,有法律却无秩序的情况,还可以得到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说明。
首先,问题的上升速度与力度大于对问题的治理速度与力度。如果用图表形式描述中国的转型秩序,我们可以把法律秩序定义为社会问题曲线与治理曲线的叠加结果。先画一条转型时期的社会问题曲线,它可以视为是犯罪、信访、群体性事件及各种其它违法问题的总和,然后再画一条对问题的治理效果曲线。如果治理曲线低于社会问题曲线,就表示社会秩序存在问题。
具体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社会问题曲线相对平缓的情况下,社会治理曲线下降,低于社会问题曲线,说明社会治理存在问题,社会秩序会出现不稳定局面。另一种情况是,在社会问题曲线上升的情况下,社会治理曲线的提升速度赶不上社会问题曲线,社会秩序也会出现不良状况。中国当前的转型秩序就属于后一种情况。
我们可以把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确定为当下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开始,把2050年中国可望进入中等发达程度社会作为转型期的结束,目前的中国社会正处于矛盾的上升阶段。具体表现为,一方面,作为各种矛盾原因的诸多问题因素正在迅速大量涌现,如经济发展进入人均GDP的关键阶段,开始出现不稳定的因素,城市化进程快速展开,庞大的流动人口对社会秩序的各个方面造成了管理压力,城市社会步入高风险时期,自然环境出现恶化。另一方面,作为直接表征法律秩序的各种指标在急剧恶化,如犯罪率的攀升,信访案件数量急剧上升,群体性事件大量涌现,等等。
社会问题纠纷上升速度过快,既有上述社会转型本身的原因,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出自政策和法律的不合理。从社会政策原因看,整个90年代,出于对“发展是硬道理”观念偏差理解,中国普遍陷入了GDP崇拜的狂潮中,各级政府热衷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疏于公共服务,使得公共服务的主要受益者----低收入阶层的利益失去了保障。据刘国光介绍,世界卫生组织曾把中国列为卫生资源分配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教育经费占GDP比重在世界各文明国家排名居后,尤其义务教育供应不足,致使相当多老百姓没有基本能力进入劳动市场,被排斥在现代化进程之外(4)。由于政策和法律方面的缺失及压制,已经边缘化的工人和农民阶层仍呈“散沙”状态,他们在政策和法律的制定中,缺乏自己的代言人,正当和有效的利益表达途径严重不足。故而在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只能以事后的群体性事件及信访、罢工等消极的方式表达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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