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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艾滋病防治中的“硬强检”与“软套子”

  不仅相关前提制度缺乏,配套制度也是残缺不全或者说执行不力。笔者认为,安全套的有两个属性,一个是“安全”,一个是“套”。安全套的“安全”属性来自于其产品质量的保证和对性病艾滋病的预防。然而,据《中国医药报》报道,2003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03年初对全国11个省、市橡胶避孕套市场的抽查结果:合格率仅为12.1%。其中,主要性能指标爆破容量和爆破压力及针孔项目不合格率高达43.9%。另据有关专家介绍,性病可使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危险性增加2至5倍;而一直被公认为安全措施的避孕套也只能降低85%的艾滋病感染风险,“中国人将避孕套称为安全套其实不科学,这会引发一些消极后果,因为这种虚假安全感会使高危人群拒绝改变其高危行为,增加艾滋病的潜在危险”。2001年7月20日,美国卫生和人类服务部(HHS)的报告也称:没有科学证据表明避孕套能够预防大多数性传播疾病。于是,即便戴上了那个“套子”,也可能照样染上“艾滋”。可见,安全套的“安全“属性在目前仍然是令人担忧的。既然如此,那么,安全的“套”的属性也会让人们对其能够“套”住病毒的机率产生怀疑。除此之外,对禁卖淫嫖娼行为的严厉打击也是一种配套措施,如果这项制度执行不力,仍然会降低安全套推广措施的应有功效之发挥可能性。
  从安全套推广实践角度来观察,是否可以做到100%推广?即便如此,100%推广也并不意味着100%使用,更不意味着100%安全。安全性已经在上文阐述过,这里我们可以完全有理由质疑100%使用。按照中央六部委局的“意见”,中央将采取统一招标的方式,每年采购统一标识的用于防病的免费供应的安全套,按照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性病报告数的比例逐级供应。地方各级政府也应拨出专款,购置部分免费发放的安全套,弥补中央政府供应的不足。问题就出来了,中央供应安全套的根据竟然是“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性病报告数的比例”,看来只根据报告出来的HIV感染数和AIDS病人数是不能做到完全覆盖的,即便地方政府专款拨发来弥补中央政府供应之不足,也同样面临这样一个尴尬。有的地方甚至号称100%的性交易时间推广发放安全套,这显然是在吹牛皮,一来你能不能做到在100%的性交易时间及时提供安全套?二来既然能够有时间供应安全套,为什么不去出警打击这种非法性交易?因此,笔者尽管也不否认安全套的推广给艾滋病防治带来的一些好的效果,但问题是在中国当下的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下,好多措施的出台,其盲目借鉴国外的“跟风”色彩要比其实际效果浓重得多。如此说来,相比强制检测的“太硬”,安全套的“软套子”也就显得“太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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