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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艾滋病防治中的“硬强检”与“软套子”

      “软套子”太“软”
  说“软套子”太“软”,首先是因为推广使用安全套的措施与我国目前的有关打击卖淫、嫖娼的法律和政策是相悖的。在没有前提制度和配套制度的情况下,推广安全套措施的本来目的难以真正实现。笔者注意到,针对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严峻、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呈逐年明显上升趋势的现状,去年,卫生部、国家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总局、广电总局、质检总局共同印发了《关于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避孕套)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推广使用安全套防病工作的有关政策、策略与措施,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责任。
  “意见”出台后,各地纷纷推广安全套的使用。据《潇湘晨报》报道,2004年在湖南省46个试点单位的娱乐场所推广100%安全套项目,取得不小成绩。其中,澧县的100%安全项目在全省率先展开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震动,特别是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纷纷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意识到安全套的重要性。由瑞典政府首次对华投资420万美元,世界卫生组织负责项目管理和技术指导的中国艾滋病防治综合项目还在该省启动,这是瑞典政府支持中国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的第一个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云南省自2004年以来,在实施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工作中,省人口计生委领导高度重视,各地人口计生委狠抓措施落实,实施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进展顺利,其中,在2004年10月15至25日进行的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中,检查结果显示,在考评的16个州市的46个县、市、区的宾馆、酒店全部摆放了安全套。另外,2001年江苏省在靖江市推行100%安全套进行试点,去年对该项目试点的调查发现,娱乐场所“小姐”一周安全套使用率由2001年的38.1%上升到2003年的87.6%,“小姐”的性病感染率由21.1%下降到14.1%,艾滋病病毒感染率为0,“小姐”的性病艾滋病知识和对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认识大幅度提高,对性病艾滋病知识知晓率由35%提高到89%,安全套的销售量逐步上升,由开始时每季度4万只上升到终期评估时的12.3万只;甘肃省甚至在兰州市的几个区,确保一年内100%的娱乐场所、性服务中100%的时间、危险性行为中100%的性服务人群中使用安全套。
  从上面这些由媒体报道出来的安全套推广使用的情况来看,各地似乎都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局的“意见”,并且报道出来的措施都是“得力的”,效果也都是“良好的”。然而,笔者认为,一项制度的推行必须有前提制度和配套制度,才有可能推行得力,建立起长效机制。然而,在我国目前对性工作者的合法职业地位是没有确认的,反而对有偿性产业实施严厉打击的政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禁止卖淫嫖娼的明确规定。在这种不承认性产业合法化反而对其严厉打击的治安政策和刑事法制下,却在全国大张旗鼓地推广使用安全套,尽管在形式上是打着“防治艾滋病”的旗号,但这却在法理和政策学上狠狠地打了自己的嘴巴。更值得思考的是,安全套的推广使用措施还欠缺文化传统支持,安全套的推广使用意识应该从小抓起,让孩子们从小就接受性教育、生命教育、卫生教育、道德教育,而我国安全套的推广是在近几年的事情,在社会主流群体是成人群体的环境中,尤其是在民众尚未对艾滋病有一个科学认识甚至有些人根本欠缺艾滋病常识的人文环境下,安全套的推广措施未必会能给民众传递出“防治艾滋”的真实信号,反而可能让许多人误认为政府在“鼓励卖淫”、“纵容嫖娼”,至少会认为打击卖淫嫖娼的治安政策有所松动。这反而会误导了一些爱好接受性服务的群体,他们接近所谓“高危人群”的侥幸心理可能会因此而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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