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x] 参见郑成思《著作权的概念与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讲析》,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年版。
[x] 参见〔日〕照男土井《高技术时代的日本版权法》,《法学译丛》1988年第1期。
[xi] 参见〔澳大利亚〕马克•戴维生等《计算机网络通讯与美国版权法新动向》,《外国法译评》1996年第1期。
[xii]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类似于英国的工业版权。美国将其置于版权法最后一章,但一般认为该项权利不属于著作权体系。
[xiii] 参见黄三荣《表演著作?!》,台湾《万国法律》1995年第4期;杨崇森《科技进步对法律之冲击》,台湾《法令月刊》1990年第10期。
[xiv] 李小伟:《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制的变化及其影响》,香港《信报:财经月刊》1996年第3期。
[xv] 参见陈昌柏编著《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东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页。
[xvi] 谢铭洋:《台湾
著作权法与相关国际公约规范间之差距与问题》,1993年北京海峡两岸著作权研讨会论文。
[xvii] 米也天:《澳门法制与大陆法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7页。
[xviii]TheLawReformCommisionofHongKong,CopyrightSubcommittee:ReformoftheLawRelatingtoCopyright,1993.
[xix] 蒋鸿雁:《简论香港的版权法律保护》,《法学评论》1996年第6期。
[xx] 参见米也天《澳门法制与大陆法系》,第147页。
[xxi] 沈关成等:《台湾知识产权法与大众传播法》,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第121页。
[xxii] 参见中国
著作权法第
11条,第
19条。
[xxiii] 参见台湾“
著作权法”第
11条,第
42条,第
4条,第
4条第1款。
[xxiv] 参见香港版权条例第11条,第182条,第184条。
[xxv] 参见澳门
著作权法第
38条,第
33条。
[xxvi] 参见中国
著作权法第
11条,第
19条。
[xxvii] 参见台湾“
著作权法”第
11条,第
42条,第
4条,第
4条第1款。
[xxviii] 参见香港版权条例第11条,第182条,第184条。
[xxix] 参见澳门
著作权法第
38条,第
33条。
[xxx] 参见台湾“
著作权法”第
11条,第
42条,第
4条,第
4条第1款。
[xxxi] 同上
[xxxii] 参见中国
著作权法第
3条第2款,台湾“
著作权法”第
13条,澳门
著作权法第
1条。
[xxxiii] 参见香港版权条例第4条,第6—9条,第208—211条。
[xxxiv] 参见中国
著作权法第
3条。
[xxxv] 参见台湾“
著作权法”第
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