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中毕业也可能成为正式法官
19世纪以前,美国的法官一般都不是律师协会的成员,甚至从来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律培训。那时主持法院审判活动的人多为不懂法律的“外行法官”。今天,美国法官的情况已大为改变。除少数审理轻微犯罪案件的基层法院外,其他法院的法官都必须具备律师资格。实际上,美国法官一般都有多年的律师实践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的法官属于“
律师法官”。
由于美国的法学院属于“本科后”教育,学生法学研究生毕业以后,由州最高法院组织法律考试。最高法院的“科罗拉多法律考核委员会” (The Colorado Board of Law Examiners)的成员由科罗拉多最高法院指定,又由两个委员会组成,一个是法律委员会,负责州律师考试。另一个是律师委员会,负责对要从事法律职业的申请者进行道德、心理上的训练,同时对那些不通过参加考试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进行考核,以决定是否免考授予律师资格。
在科罗拉多,法律考试和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法律职业的需要。第一种方式是法律考试,它是由州最高法院组织,参考人员是已经取得法律本科后教育即研究生 文凭的人才可以参加。每年举行两次,一次考试的通过率在75%左右。以1999年到2002年举行的7次法律考试来看,全部科目通过率分别为68%、77%、64%、78%、66%、75%、63%。(注释3) 2003年,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大学毕业学生第一次参加考试的人通过基本科目的分别为88%、71%,通过全部科目的分别为86%、69%。(注释4) 当然他们中没有通过的将来还可以重考。一个大学具有法律学位的人,通过法律考试是一件不难的事情。另外,还有一种可以免考的情况:通过最高法院的考核委员会考核可以获得法律执业资格。其中包括人口不走过35000的小县中,不具备法学高等教育即研究生文凭(只有获得其他专业本科文凭的人才有可能在大学学习法律,所以法律文凭全部为研究生文凭),只有高中学历或者相当于高中学历的人,也可以经过考核获得法律执业资格。
科州法律规定:最高法院被提名的法官必须是科州合格选民,合格律师执业5年以上,被提名时年龄不超过72岁。地区和县法院的法官也必须是该地区或者县的居民,合格律师执业5年以上,被提名时年龄不超过72岁。在小县只少应当高中毕业或者受过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教育。(In small counties, no person is eligible unless he or she has graduated from high school or has attained the equivalent of a high schoo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