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关于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海事案件适用法律情况的分析

  4 西谷商事株式会社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鲁民四终字第45号二审判决,青岛海事法院(2000)青海法海商初字第207号一审判决 日本 中国法 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
  5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诉塞浦路斯海运有限公司(Cyprus Maritime Co.,Ltd.)圣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差赔偿纠纷案 广州海事法院(2000)广海法事字第79号一审判决 塞浦路斯 中国法 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
  6 达飞轮船有限公司诉山东省东方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鲁民四终字第20号二审判决,青岛海事法院(2000)青海法海商初字第289号一审判决 法国 中国法 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但对最密切联系因素的分析似有不妥之处。
  7 饭野海运公司诉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单放货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2000)交提字第7号再审判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鄂经终第294号二审判决,武汉海事法院(1996)武海法商字第128号一审判决 日本 中国法 一、二审法院判决中均未作说理。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该案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和实际交货行为均在中国境内,且当事人对原审判决适用中国法律均无异议,故本院对此予以确认。
  8 海柏渔业公司诉太海株式会社、上海翔远水产食品公司(第三人)定期租船合同、海鳗货损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1997)交提字第3号再审判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闽经终字第57号二审判决,厦门海事法院(1993)厦海法商初字第33号一审判决 日本、香港 中国法 一、二审法院判决中均未作说理。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合同履行地在中国,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应适用中国法,且当事人对适用中国法均无异议。
  9 山东省威海船厂诉被告DS-Rendite-Fonds Nr.52 MS“Cape Charles” GmbH &Co Containe rschiff KG无船舶买卖合同关系确认之诉纠纷案 青岛海事法院 (2002)青海法威海商初字第1号一审判决 德国 中国法 最密切联系原则,但没有具体说理。
  10 俞小洪诉巴拿马古德吉尔股份有限公司海上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 宁波海事法院(1999)甬海事初字第55号,一审判决 巴拿马 中国法 援引冲突规范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11 灌云县国际经济贸易公司诉法国达飞轮船有限公司、邦辉船务代理(香港)有限公司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案 广州海事法院(1999)广海法事字第41号一审判决 法国、香港 中国法 援引冲突规范适用侵权行为地(侵权损害结果发生地)法
  12 伊姆来特航运公司诉张汉金、陈木明、陈协兴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 广州海事法院(2000)广海法汕字第102号一审判决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达 中国法 援引冲突规范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13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诉塞浦路斯瓦塞斯航运有限公司海难救助费用分摊追偿纠纷案 宁波海事法院(1996)甬海商初字第207号一审判决 塞浦路斯 中国法 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
  14 新会市新元金属制品厂有限公司诉北欧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铁行渣华有限公司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案 广州海事法院(1999)广海法事字第57号一审判决 香港、荷兰 中国法 援引冲突规范适用侵权行为地(侵权损害结果发生地)法
  15 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黄浦分公司诉卡斯特里公司申请海事债权确权案 广州海事法院(2000)广海法事字第87号一审判决 巴拿马 中国法 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
  16 铁行渣华有限公司、铁行渣华(中国)船务有限公司诉阿迪兰股份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纠纷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鲁经终字第39号二审判决,青岛海事法院一审判决 荷兰、乌拉圭 中国法 提单条款选择适用英国法,但法院以案件与中国有最密切联系以及当事人在审理中都以中国法为依据提出主张为由适用中国法。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