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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学历式教育”与“培训式教育”的有机结合

  (2)侦查勘验技术7周。其中,痕迹勘验技术3周;文书勘验技术2周;法医技术0.5周;涉案物质勘验1周;微量物质勘验0.5周。
  2、侦查措施一。4周。
  (1) 侦查强制措施。1周。
  (2) 侦查紧急措施。1周。
  (3) 侦查手段。2周。
  第二学期:17周。
  1、侦查措施二。5周。
  (1) 侦查常规措施。4周
  (2) 侦查基础工作。1周。
  2、侦查技术二。3周。
  (1) 侦查鉴定技术。2周。
  (2) 其他技术。1周。包含:测试技术;技侦技术等等。
  3、现场勘查。4周。
  4、侦查程序。2周。
  5、警察战术。1周。
  6、案件侦查。2周。杀人案件侦查。
  第三学期:17周。
  1、专业实习8周。
  2、案件侦查8周。
  (1) 盗窃案件侦查。1周
  (2) 抢劫强奸案件侦查。1周。
  (3) 爆炸案件侦查。1周。
  (4) 纵火案件侦查。1周。
  (5) 投毒案件侦查。1周。
  (6) 诈骗案件侦查。1周。
  (7) 高科技犯罪案件侦查。1周。
  (8) 其他犯罪案件侦查。1周。
  3、其他1周。作为机动时间。进行公务员考试指导等。
  (二) “培训式教育”是一种以培训侦查技能和办案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教学,在培训过程中要运用各种各样的教学方法、手段,实现多元化教学。
  相关学科的教学方案可这样设计:
  1、侦查技术。
  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用三分之一的时间进行课堂讲授,讲授时应使用现代教学手段,借助多媒体技术进行。课堂讲授时按大班(每班50人)进行。用三分之二的时间进行练习,此练习包括实验和结合实战的实习。练习时以小班 (每班10人)为单位,每小班均应配备指导教师。
  2、侦查措施。
  在规定的时间内,用三分之一的时间进行课堂讲授,讲授时应密切结合侦查实例,并借助多媒体技术进行。课堂讲授以大班为单位。用三分之二的时间进行演练,此演练主要是模拟演练。演练时以小班为单位,须配备指导教师。
  3、侦查程序。
  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四分之一时间讲授,讲授法同上。用四分之一的时间阅读案卷,通过对规范的与不规范的卷宗的辨析,提高制卷能力。用四分之二的时间,按照侦查程序、围绕卷宗的制作进行模拟演练。阅卷与演练时以小班为单位,须配备指导教师。
  4、现场勘查。
  用三分之一的时间讲授,讲授时应结合实例,使用多媒体课件。用三分之一的时间进行现场勘查单项实习,使每位学生学会实地勘验;学会制作现场图、拍摄现场照片、制作现场勘验笔录;学会制作现场访问笔录;学会保护现场;学会现场分析。用三分之一的时间进行现场勘查综合模拟实习,使学生明确现场勘查基本程序,掌握现场勘查基本功。实习时,同样以小班为单位,每班都应配备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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