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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批评:对“经济学库赛”补一枪

   而许向阳将我国“秘密立法活动”缺乏成本效益分析的立法过错,混淆为法律人的过错;将经济拉丁化趋势和法律人废法努力相勾连,这是许文最大的问题所在。
  我国人治也久矣!然二十余年来,人治突然以管理型法制的新形式出现,在立法和司法中,皆保留了人治社会“秘密决策”的风采,以完成社会行为定价的单方面安排。在收容遣送制度废止上,包括新的救助办法的制定上,无不如此。孙志刚案处理过程中,借助民意对政体的促进,收容遣送制度得以废止。但是秘密废法举动,本身消除了通过违宪审查阳光作业、实现法律审查机制“与时俱进”的机会,大大消减了政体可能获得的机制更新利益。与此同时,救助新办法的制定,丝毫未进行社会合意,即使法律人对此新的法规,也感到陌生。
  许文所称的立法“庸医”,与法律人和其他鼓动废法民间人士实无关联。然而许文却在批评“立法者”后,将批评的矛头,尤其是将新法可能产生财政问题,归于“民粹主义非技术知识分子”等废法人士的鼓动,仿佛社会秩序离开了非典型经济学家,法律人闪亮登场后,一定会出现不合理的经济建构。
   回顾孙志刚案件的民间议论,我们发现在民间评议之初,法律人就关注着城市流民的合理救济问题,在《法律思想网》等等论坛中,便有法律人讨论建立适应国家财力的城市流民救济制度,并进行着相关制度比较和切磋。然而,“高福利化救济”的发端,起源于残忍谋害了孙志刚的广州,“找不着工作的人到收容所免费食宿、生活挺好”这个荒唐救济模式的出现,标明着原旧制度操控人令人不可思议的一面:这样搞,无疑是给政府出财政难题。
  许文认为这样发展下去,城市便要拉丁化了,天就要塌下来了。这完全暴露了许向阳的脆弱,以及两方面的无知:一方面是他对我国财政体制的无知,一方面是对经济拉丁化问题的无知。说他对我国财政体制无知,是他将政府财政对“高福利救济”的资源供应作了理想化想象,假设出政府财政对流民救济有求必应。在我国分级财政体制下,政府财政还不至于向许向阳想象的那样大方和愚蠢。虽然我国还未建立公共财政的模式,现行财政体制下,想从政府财政那里获取公共事业经费投入,也比蜀道难。另一方面,许文将非典型经济学家搞乱的、资源不合理分配的经济,可能出现拉丁化局面,归责于法律人鼓动的废法举动,脏水泼向法律人。难道这样,社会就认不清“剥夺平民的经济增长”这种非典型经济学家鼓噪的经济发展模式,是经济拉丁化的根源?许向阳低估了社会分辨是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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