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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入市与风险防范

  
  三、防范QFII入市风险的措施
  
  为有效防范QFII进入引起的证券市场风险,现阶段应加快制度创新,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
  第一,基于我国股市存在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二元结构,流通市值规模较少,为防止QFII对股市的冲击,应控制好QFII的入市规模。目前只是规定了单个单个QFII的投资额度,并没有限制所有QFII投资额度总和。应设置短期内允许外资流入的最大规模,并根据市场的反应对审批额度进行适当调整;中长期再根据QFII本金汇出汇入、资本市场和国际收支的情况调整QFII的入市规模,防范QFII大规模撤资而引起的风险。还应加快制定、出台可行的国有股减持方案,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壮大我国股市的流通规模,增强我国证券市场的抗风险能力。
  第二,加快培育和发展国内机构投资者,增强其综合实力,使其成为稳定国内证券市场的主导力量。同时进一步降低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加快证券市场创新,引入做空机制,增强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与风险规避功能,提高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创造适合理性投资的良好环境,减少机构投资者的炒作行为。
  第三,加大监管力度,健全证券法律体系,严厉打击操纵市场、欺诈、内幕交易行为。建立保护投资者的赔偿基金,完善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诉讼制度。建立证券市场风险监控系统和防止资本外逃的早期预警机制,适时采取政府入市干预措施,抑制市场过度投机,稳定市场秩序。
  
  
  
  
  
  
  注释:
  [1]《上海证券报》2003年6月9日。
  [2]《上海证券报》2003年6月16日。
  [3] 参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就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谈话》。
  [4] 中国证监会网站,2003年6月20日。
  [5]《上海证券报》2001年12月12日。
  [6] 根据2003年第6期《证券市场导报》和2003年6月13日《上海证券报》公布的市场概况计算。
  [7] 姚刚主编:《变革与机遇——2002年中国证券市场投资策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3月版,第231页。
  [8]《证券市场导报》2003年第6期。
  [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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