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反恐战争的“非法性”问题 ——兼论当代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与走向
On the Illegality of the Counter-Terrorism War of the U.S.A
李伯军
【摘要】摘要:自九·一 一 事件以来,美国传统的以“威慑主义”为手段的国家安全战略发生了重大变化,恐怖主义成了美国的头号敌人。在这种背景下,美国首先于2001年10月7日成功地发动了第一次反恐战争——(针对与“基地”恐怖组织有染的阿富汗塔利班政权的)“阿富汗战争”,接着在2002年9月出台“先发制人”为核心内容的美国新国家安全战略(此项政策又称“布什主义”)后,美国的布什政府又于2003年3月20日发动了第二次反恐战争——“伊拉克战争”。如果说第一次反恐战争还师出有名的话,那么针对伊拉克的第二次反恐战争无疑是“非法”的,它完全背离和抛弃了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当代国际法体制,并且有滥用以“反恐”为名义继续发动针对其它国家的战争的危险趋向,被美国列为“邪恶轴心”的其它两国——伊朗和朝鲜很有可能是美国的下两个打击目标,甚至还包括叙利亚、利比亚……[1]。自二战以来建立的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当代国际法体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冲击和挑战。为此,我们必需应对来自这方面的挑战,因为我们毕竟还需要并且长期需要国际法来规范国际关系在二十一世纪的长远、有序和健康发展。
【关键词】反恐战争 非法性 国际法 国际关系
【全文】
引言
九•一 一 恐怖袭击事件是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东欧剧变、前苏联解体后全世界的又一重大事件,它对现今唯一超级大国——美国和全世界均产生了极其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事件发生后,美国迅速做出反应,将国际恐怖主义列为美国的头号敌人,并且在赢得国际舆论的广泛同情和支持的基础上建立了包括世界上190多个国家在内的空前团结的“国际反恐大联盟”。很快,以此为契机,美国于2001年10月7日对被指控参与策划九•一 一恐怖袭击事件的“基地组织”的幕后支持者——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发动了代号为“无限正义”的军事行动,至此,美国在全球拉开了发动反恐战争的序幕。随后不久,美国的传统的以“威慑主义”为手段的国家安全战略开始发生改变,而以“先发制人”为核心内容的美国新国家安全战略[2]逐渐浮出水面,并于2002年9月正式出台了这一新的军事战略(又称其为“布什主义”),这同时也意味着国际反恐联盟分裂的开始。这种“先发制人”的美国新安全战略的主要逻辑是:为了有效地防范恐怖主义的袭击,不能依靠消极的国内安全防范措施而坐视恐怖主义威胁的增大进而导致悲剧的重演,因此,美国不但需要防恐和反恐,更重要的是主动打击恐怖主义及其幕后支持者——“恐怖国家”(这主要是指一些“邪恶轴心国家”、“无赖国家”、“流氓国家”和“不友好国家”等[3])以此来将其扼杀在摇篮中以确保美国安全的万无一失。这一新的理论的主要内容是:先可以通过威胁准备进行直接的军事打击来施加高压,同时辅之以外交、经济、谋杀、策反、绑架、政变和秘密情报活动等其它手段,从而达到消除恐怖主义威胁的目的。[4]其主要的特点是:首先,“先发制人”的战略预示着美国的防务由“预防型”向“进攻型”转变,这种战略显然带有一种盲目的军事行动的倾向,并且有滥用的危险;其次,“先发制人”的战略将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势力与对美国“不友好的国家”、“无赖国家”、“流氓国家”和“邪恶轴心”国家相提并论,从而在理论上完成了从打击宗教恐怖主义势力向打击谋求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恐怖国家”的转变;最后,这种战略是美国强化军事手段打击恐怖主义的延伸,是布什政府反恐战略和国家防务政策的重大调整。[5]
很显然,这一新的反恐战略首先是要把矛头直指伊拉克。美国攻打伊拉克的酝酿、策划过程可参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