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艳滨、章忱:《知情权若干问题研究》,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编,《
宪法研究》,法律出版社,第509页。
宋小卫:《略论我国公民的知情权》,法律科学,1994年第5期,第14页。
有关三种方式的优劣比较,可见拙著:《积极型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成因研究》,中国人民大学,2003届博士论文。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列举的这些权利并不代表知情权仅仅能够从这些权利中解释出来,知情权同样也是对于出版自由、经济活动权以及迁徙自由等其他权利基础性权利。
在熟人社会里,不存在垄断有关社群以及个人信息的集团,每个人都很方便的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因此在获取上述信息时不需要付出过多的代价,人们很容易知道自己有权做什么以及应该做什么,也比较容易影响公共事务的决策。陌生人社会中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地理距离合交际距离相对疏远,信息的获取成为日益复杂的问题。纪建文:《知情权及其保护的比较研究》,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2卷),第286页。
程洁著:《宪政精义:法治下的开放政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8页。
冯国基著:《面向WTO的中国行政——行政资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79-80页。
【日】平松毅:《知情权》【J】,法学家,1986(增刊),第100-101页。
【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汪辉译,载汪辉等主编:《文化与公共性》,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29页。
张庆福、吕艳滨:《论知情权》,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第107页。
有学者指出,坚持绝对意义上的古典基本权利,或者认为旨在满足一个民主社会中的道德、公共秩序以及普遍福利等社会经济权利都不适合今天的社会。在当今社会,复杂的时代决定了任何一种权利之间都没有明确的界线,彼此也不能截然分开,因此,权利的属性不断转化,不同类型基本权利存在着交叉和重叠。宗教自由是典型的早期的个体意义上的古典基本权利,而在现代社会,宗教自由既有古典意义上的权利内涵,也不乏公民政治权利意义上的思想自由的含义。郑贤君:《基本权利的
宪法构成及其实证化》,法学研究,2002年第2期,第47页。
冯国基著:《面向WTO的中国行政——行政资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79页。
张庆福、吕艳滨:《论知情权》,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第110页。
法治斌著:《人权保障与释宪法制》,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责任公司,1993年再版,第276页,《知的权利》。
张庆福、吕艳滨:《论知情权》,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第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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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国基著:《面向WTO的中国行政——行政资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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