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2年11月16日法国《世界报》更新统计资料:在PACS法律三周岁之际,全法国登记备案的PACS契约共计65 000个[6]。
根据法国同性恋杂志《Têtu》的民意调查,在2000年9月份有70 %的法国人以压倒性的多数赞成PACS,而仅仅在两年前该项统计数字为49 %。
报告指出:从长期观点来看,应该如孟德斯鸠所言一个法律必须有一个“精神”。这就是说,尽管存在着互相矛盾的意思形态,一个法律必须有一个内在一致的逻辑。因此,从这一点上来看,两年前通过的这项法律不应该是一个终点、它只不过是一个起点。两位议员更进一步的展开论述:“这个起点应该延伸向何方呢?从此之后应该通过一个处罚侵害、诬蔑同性恋者的法律,正如惩处种族、性别歧视者一样”。
报告最后指出,虽然巴黎第9和第12区政府已经率先建立一个标准登记仪式,但是并不存在如同登记结婚一样的共和国级别的PACS登记庆祝仪式。
《Têtu》杂志2002年2月21日更新调查折射出普通法国人对同性恋容忍态度的演化[7]:如果出现一位同性恋当选总统,四分之三的法国人认为自己不会感到震惊。但是调查结果同样也揭示:58%的法国人仍然认为,一个公开自己同性恋身份的候选人会严重弱化自己的竞选地位。
乙、法律概要:
1999年11月15日PACS法律的内容:PACS制度介于隆重宣告的婚姻和合伙人之间缔结的合伙合同两种制度之间,其成立需要起草一个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PACS契约,最终又可以基于各方决定而解除之。
1、成立条件:
定义:根据经过增补的民法典之第515-1条规定,PACS是指两个异性或者同性的成年自然人为了组织其共同生活而缔结的合同。[8]
A、实质要件
首先、是合意。订立并且在主管的司法官面前登记PACS契约本身可以说表明了双方的合意。但是,这并不排除缔约中诸如欺诈、暴力胁迫或者认知错误的缺陷。在上述情况下,缔约各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官提起撤销之诉。诉讼时效为自契约成立之日起5年。
其次、是缔约人的民事能力。未成年人包括已经解除监护的未成年人均不具有缔约能力。
再次、如同婚姻制度的禁止条款一样:禁止血亲间乱伦以及单一伴侣原则(后者是指一方或双方已经结婚或者缔结有另外一个PACS的,禁止再签订PACS [9])。
最后、共同生活。法国宪法法院解释,“除了一个共同的居所之外,共同生活的概念还要求二人的同居生活”。
B、形式要件
从形式上来看,PACS的成立要求缔约双方一起就该契约向缔约人共同居所所在地的初级法院的书记官做出申报 [10]。对于旅居某一外国或短期停留在某一个外国境内的法国公民来说,登记备案机关为法国驻该国的领事馆或者其他外交机构。对行政机关来说,PACS契约的申报程序并非一个公开对第三人广告的过程,而是一个证明PACS成立日期的登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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