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回复:读苏力(二)
作者:苏力
时间:2001-5-6 12:27:22
其实,你说的这些,我在文中应当说已经讲了。至于有没有渗透的问题,并不需要你有渗透的主观意图(我们不是在讨论
刑法或侵权或合同),看不见的手的比喻已经把这一点讲得再清楚不过了,无论老板们的动机如何,他们都事实上在以他们的行动创造市场和社会福利。
标题:苏力先生的意思是
作者:铁面柔情
时间:2001-5-6 12:43:10
要把不自觉的,无目的的行为变成自觉的、有目的的行为?
标题:不是这个意思
作者:沈浪
时间:2001-5-6 13:40:57
而是研究的立场不同,是对行为的客观评价。这个评价甚至和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无关。野山和韦一笑的争论,实际上是两种思维方式的争论。就送法下乡而言,重要的不是行为人是否有“控制、渗透”的主观目的,而是侧重看这个行为实际上具有什么样的意义。这就是苏力先生的思路。
标题:回复:苏力先生的意思是
作者:苏力
时间:2001-5-6 13:25:07
我的意思是,“送法下乡”作为国家权力下延和渗透之战略与具体送法的法官以及村干部以及当事人当时的想法、意图、感受是什么没什么关系。又请看前面我对“读苏力(一)”中韦一笑的回复。
标题:我觉得
作者:涧蓬
时间:2001-5-6 13:17:23
在一定的发展阶段,顺其自然,任“看不见的手”调节是最合适的,如果“自觉地,有目的”,虽然动机是好的,但掺入主观因素后反而不能使这一机制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更何况中国有两大传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事喜欢一哄而上。这种情况下讲究“自觉地,有目的”很可能适得其反,我们以前不是没有教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