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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特征、原因及其防治对策研究(汕头大学法学院一等奖)

  二、所谓“四化”,是指低龄化、成熟化、女性化、团体化。
  1、 低龄化是指犯罪青少年的生理年龄日呈低幼。据公安部门统计,93年查获18周岁以下少年作案成员为18.1万人,比84年的8.3万人增加一倍多。⑾
  2、 成熟化是相对于“低龄化”的生理特征,从心理的角度提出来的。当前众多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反映出了其作案手段的高智商化和其反侦察手段的老练化。今年三月初21cn网站被黑客攻击一案,侦查结果黑客来源于教育网,疑为学生所为。是这种利用网络所进行的高智商犯罪在中国虽然还并不多见,却已颇有苗头。此外青少年犯罪中甚至还出现了少数像贪污、诈骗巨额款项等经济犯罪行为。
  3、 女性化是指在当前青少年罪犯中,女性的比例出现大幅度上升。资料显示、70年代以前,我国罪犯男女比例为100∶1 ,但目前已接近10∶1 。⑿笔者以为随社会中女性地位的上升,这本是自然现象,但是当它出现在青少年犯罪这一特定领域的时候,这明显已是不正常了。女性青少年的犯罪,往往是因为在特殊时代里女性心理结构的不稳定造成的,其特点是犯罪类型往往集中在财产型和性犯罪等方面。而且,在集团型犯罪中女性青少年罪犯往往因其生理条件的不同,而产生出远远大于男性青少年的危害性。
  4、 团体化是指当前青少年犯罪中,由三人或三人以上联手完成的案件日益增多。随着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和成熟化,犯罪类型已从低级犯罪转向了高级犯罪。而又因局限于青少年时期的生理心理特征,这种犯罪往往不是一两个人能够完成的。同时,青少年渴望被同龄人关注的心理在独生子女的家庭里,在学习压力巨大的学校里都无法得以完全的满足。于是他们不得不转向社会。这种小团体化的不良现象往往就是团体化犯罪的前身。据某市对30件青少年犯罪案件的调查统计表明,结伙犯罪有21件,占70%,从14岁到17岁,结伙作案比例与年龄增长成反比,其中14岁的少年作案结伙率为100%。⒀
  四、青少年犯罪原因
  从犯罪的现象来推理出犯罪特征并不是难事,难的是要从中分析出正确的原因;并进一步挖掘出其防治的对策。笔者以为,根据以上犯罪现象和特征,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总括起来可以分为七个“不平衡”。
  一、 青少年身心成熟状况不平衡
  哲学原理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决定性因素,外因则是条件。所以在分析中国当前青少年犯罪问题时候,笔者先从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入手。
  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成熟应当是均衡的。但是种种数据表明,中国新一代青少年的生长发育年龄已较十多年前大幅降低。(这样的状况和新一代青少年的生活环境变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与此同时,父母投入更多精力照料孩子之外,往往也导致了引导类教育的片面性和孩子心理成熟程度的滞后。当身高、体重、性机能等心理的成熟大大快过智力、性格、道德观和自我意识等心理的成熟度时,不平衡就产生了。在不平衡中,新的一代甚至两代人都陷入了一种“青春危机”,而在这种危机里,犯罪率的提高绝不是因为犯罪者的犯罪几率提高了,而是在更广的意义上,整个青少年层的犯罪几率提高了;不是个体,而是由每个个体组成的集体。
  二、与青少年犯罪联系最密切的乃是家庭。而现阶段,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已出现了家庭结构和家长观念的双重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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